各学院(中心):
根据研究生院《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暂行管理办法》(西交研[2014]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选派资助时间3-6个月;资助内容包括限额资助和部分资助,具体见相关文件规定(//gs.daluylc.com:8083/gs/jsp/detail.do?method=detailnotice&id=20090902171949546170&LB=dstz);
2、请各学院(中心)在6月30日之前将有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综合事务办公室(教学主楼1309室,联系人:邓志玲;电话:8266858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